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管理
發布時間:2019-01-14 13:13
南通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管理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管理能力,推進落實水污染防治各項工作任務,切實提升我市水環境質量,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改革創新,系統推進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運行維護管理體系,大力提升鄉鎮污水處理能力,切實提高全市水環境面貌,為實現“強富美高”新南通提供有力支撐和基礎保障。
二、工作目標
(一)2018年
1.全市建制鎮污水處理廠簽訂污泥處置協議,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100%(8月底前)。
2.各縣(市)、區完成“十個必接”排查,繪制完成鄉鎮建成區管網分布圖(8月底前)。
3.各縣(市)、區制定鄉鎮污水處理整改方案(8月底前)。
4.各縣(市)、區完成排水規劃修編完善工作,報同級政府審批(12月底前)。
5.完成水務公司或合資公司設立登記(12月底前)。
6.全市完成196.2公里管網建設任務(12月底前)。
7.全市鄉鎮污水處理廠在線監測儀器設備、流量計等按規定全部落實到位(12月底前)。
8.全面完成1座改建,7座提標改造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任務(12月底前)。
9.全市鄉鎮污水處理廠完成入河排污口審批(12月底前)。
(二)2019年
10.各縣(市)、區完成污水處理信息縣級平臺建設(6月底前)。
11.鄉鎮建成區管網覆蓋率達70%,污水處理廠負荷率達70%(12月底前)。
12.“三河”流域14座鄉鎮污水處理廠全面完成一級A提標改造(12月底前)。
(三)2020年
13.鄉鎮建成區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覆蓋”,污水處理廠負荷率達75%以上(12月底前)。
14.其余鄉鎮污水處理廠完成設備更新、設施改造,尾水一級B以上穩定達標排放(12月底前)。
15.所有鄉鎮污水處理廠,完成排口濕地建設(12月底前)。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統一規劃。各縣(市)、區要加快排水規劃的修訂,結合現有污水處理設施,對全轄區污水處理設施布局再優化,管網再疏理。按照區域治污模式,探索多個鄉鎮共建共享污水處理廠,將鄉鎮污水納入城市污水處理管網等方式,實現優勢資源利用最大化。全面規劃管網建設,在“十個必接”基礎上,消除管網收集“空白點”。
(二)明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統一規劃布局、統一實施建設、統一組織運營、統一政府監管的“四統一”工作模式,以縣(市)、區為單位成立水務公司,以原自來水公司、污水處理廠以及部分市政部門為依托,整合給排水業務,實行企業化、規?;?、專業化、集約化管理,實現供、排一體化,建、管一體化,廠、管一體化的管理模式。通過進一步明確法人治理結構,劃小成本核算,降低運營成本,提高管理效率;鼓勵引導縣(市)區和實力強、技術成熟的大型央企、國資上市公司、行業龍頭企業合作成立合資公司,整合政府和企業資源,實現優勢互補、利益共享,風險共擔,不斷提高運作能力和水平。
(三)制定管網計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照“十個必接”要求,對轄區內鄉鎮污水收集管網進行徹底排查(參照附件1),形成完善、可行的管網建設計劃(參照附件2),繪制鄉鎮建成區管網分布圖,明確管網建設時間節點和責任單位,加快推進2018年工作任務(詳見附件3)。對暫時不具備接管條件的單位、排水用戶和污水處理設施正在提標改造的鄉鎮,要制訂污水臨時應急處置方案,并報主管部門審批。
(四)加快提標改造。各縣(市)、區對轄區內鄉鎮污水處理廠進行全面摸底,根據存在問題制定提標改造建設計劃(參照附件4)。2018年完成8座(海安孫莊、曲塘、李堡,如皋九華,啟東濱海,通州平潮,通州灣柏海匯、西部水務)鄉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詳見附件5);完成8座運行較為規范的污水處理廠存在問題的整改(海安濱海園區、雅周,如東長沙(凱泉),海門黃海、中信,啟東江海、呂四港,通州石港),實現尾水穩定達標排放。2019年底前完成14座“三河”流域鄉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提標改造(如皋丁堰、東部、青山、海鵬、搬經,如東大豫、雙甸、岔河、馬塘,啟東王鮑、合作、南陽,通州興仁、南部,海門完成王浩、正余污水主管網連通工程);其余鄉鎮污水處理廠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設備更新、設施改造,尾水一級B以上穩定達標排放,實現鄉鎮污水處理廠“全運行、全處理”。
(五)規范污泥處置。全市鄉鎮污水處理廠在2018年8月底前簽訂污泥委托處置協議的基礎上,強化對協議履行的監督管理,同時加快推進污泥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處置設施建設,確保污泥處理處置得到落實。
(六)完善信息平臺。各縣(市)、區制定在線監測設備完善計劃(參照附件6);2018年底前加裝進出水COD、氨氮、總磷、總氮在線監測設備,進出水流量計以及污水處理生產運行視頻監控系統;加快污水處理信息縣級平臺建設,整合各鄉鎮污水處理數據,實時上傳至市級平臺,確保環保、建設、水利三部門實現數據調度。
(七)配套排口濕地。2018年底前,全市所有鄉鎮污水處理廠完成入河排污口審批。2020年底前,全市所有鄉鎮污水處理廠要因地制宜完善鄉鎮排口濕地建設,進一步減少污水處理廠尾水污染物總量,提高排水水質,改善生態環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完善機制。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為召集人,河長辦、“263”辦、建設局、環保局、水利局等相關部門參加的市級協調領導機構,統籌推進全市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管理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作為鄉鎮污水處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領導,成立專門班子,落實具體責任,明確工作目標,排出任務清單,確定時間節點,有序開展工作。要創新和完善管理機制,按照“四個統一”要求,盡快成立水務公司,組建專業化的管理機構和管理隊伍,切實履行好職責范圍內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市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監督和考核。
(二)統籌規劃,補齊短板。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全面深化統籌總體規劃,圍繞鄉鎮污水處理短板,抓緊制定完善專項規劃,精準預測經濟社會發展的趨勢,科學合理布局產業、功能。要堅持問題導向,加快管網建設和提標改造,規范污泥處置。要加快重點工程實施,對“三河”流域和各項督察整改項目,實行項目責任制,量化分解,明確進度和質量要求,科學調度,全面推進。
(三)明確責任,部門聯動。各地、各部門要把鄉鎮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與“河長制”、“263”專項行動、黑臭水體專項整治、“三河三行業”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統籌謀劃,協調推進,形成推進合力。建設部門負責鄉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的行業指導、監督考核;環保部門負責對鄉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出水達標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水利部門負責辦理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手續;財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專項資金,加大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引導和支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補助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開展相應工作,密切配合,各負其責。
(四)強化考核,狠抓落實。將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管理的目標任務納入市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項目。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每年簽訂責任書,列出目標清單,明確完成時間節點,按季考核,按季推進。市建設局聯合市“263”辦、環保局、水利局等部門對各縣(市)、區考核情況進行檢查,對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擅自關停污水處理設施、破壞在線監測設施、考核數據弄虛作假、建設任務完成不及時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進行問責。